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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根据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冀纪传【2017】35号)和中共河北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冀体党委【2017】58号)要求,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所属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二、严明纪律,严格遵守规定
(一)八个坚决禁止
1、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2、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和节日物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3、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4、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5、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6、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7、坚决禁止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8、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三个严格
1严格节日值班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职,遇到突发事件必须果断处置,及时上报;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请假。对外出旅游、探望亲友的要提醒注意安全;
3严格执行公车节日封存停驶制度,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三、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对“双节”期间触碰红线,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学院纪委将依据党规党纪,严肃查处,快查快办,既查当事人的违纪行为,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肃的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举报电话: 85337562
举报邮箱: jjw@mail.hepec.edu.cn
 
          
 
 
中共河北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