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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坚决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坚决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坚决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单位和部门将购置的公务加油卡发至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
2.单位和部门为个人私车违规报销费用或变通方式方法违规发放燃油补助;
3.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
4.单位报销私车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5.“私车公养”的其他问题。
二、整治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十八大以来是否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清理,单位问题立即纠正,个人问题及时清理,全额清退。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院纪委。
院纪委将采取受理举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及时纠正、逾期未主动清退和采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的问题。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311-85337562。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把坚决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作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主动纠正、积极整改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拒不整改、弄虚作假、改后又犯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针对发现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强化落实执行,彻底解决“私车公养”问题。
院纪委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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