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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谈话谈心工作的通知
 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河北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冀体党组【2024】6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开展廉政谈话谈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话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结束。

二、谈话范围

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谈话的原则开展廉政谈话谈心。

1.学院党委书记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2.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和联系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3.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单位班子副职、支部书记、科级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谈话。

三、谈话内容

(一)学院党委书记对院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谈:

1.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

3.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二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的情况;

4.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廉洁自律的情况。

(二)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谈: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基本情况;

2.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3.对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情况;

4.贯彻落实学院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5.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廉洁自律的情况。

6.对分管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情况。

(三)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重点谈:

1.个人履职基本情况;

2.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情况;

3.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采取的防控措施;

4.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廉洁自律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全力推动廉政谈话谈心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廉政谈话谈心活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廉政谈话中,既谈情况,又提要求,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岗位,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提醒和帮助谈话对象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谈话对象既要实事求是向谈话人汇报情况,又要敢于向组织反映问题,在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

(三)及时提醒警示。在谈话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掌握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对一些政治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尽心,工作作风不扎实,班子不融洽、不团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不良苗头等情况,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院领导与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谈话谈心记录复印件报送至学院纪委(新校区办公楼313房间),本单位留存原件。谈话由谈话对象或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附件:廉政谈话谈心记录(样表)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