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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谈话谈心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推动学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共谋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动力,决定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开展廉政谈话谈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谈话谈心范围

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谈话的原则开展廉政谈话谈心

1.学院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2.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和联系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3.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系、体校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谈话。

二、廉政谈话谈心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等情况;

2.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

4.对上级和学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

5.征求谈话对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在廉政谈话中,既谈情况,又提要求,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谈话对象的工作岗位,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提醒和帮助谈话对象要做到抓早抓小,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患于未然。谈话对象既要实事求是地向谈话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又要敢于向组织反映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

三、廉政谈话谈心的形式

谈话形式可以“一对一”单独谈,也可以“一对多”集体谈。

四、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全力推动廉政谈话谈心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自查自纠,做好廉政谈话谈心的准备,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廉政谈话谈心活动。要通过廉政谈话谈心,使广大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引导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警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五、时间安排

本次廉政谈话时间从8月24日开始至9月20日。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谈话谈心记录(附廉政谈话谈心记录)报学院纪委,本单位留存复印件。谈话由谈话对象或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附件:廉政谈话谈心记录

 
 

                            学院纪委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