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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气氛,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把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成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发挥“头雁效应”,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坚守纪律“红线”,要做到令行禁止,决不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学校食堂违规用餐;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劵(卡)和各类电子礼品或者违规接受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从重处置、快查快办,并予以通报曝光。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学院纪委将依据党内法规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及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 85337562

    举报邮箱:jjw@hepec.edu.cn

 

           

                      中共河北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9日